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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由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登记办公室颁发的法律文书,是软件著作权人对所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受国家版权局的委托,天津市软件行业协会承担其在天津地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办工作,著作权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
1、所有材料为A4纸单面计算机填写打印,请勿装订。 3、源程序的打印要求:A4纸竖放,每一页打印50行。全部程序量不超过3000条代码的,60页需全部提交;程序量超过3000条代码的,超过60页的,只提交其中的60页。具体分为前后两部分,每部分为连续的30页,第一部分的第一页必须从一个完整的模块头开始,第二部分的最后一页必须是一个完整的结尾,并留有部分空白。右上角标注页号,从1到60。 5、若以个人名义办理著作权登记无需提供第4项材料,应额外提交著作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 5、上述材料只需提交一式一份。 6、办理周期:普通登记 3个月。
1、申报者在协会网站上浏览有关申报说明; 7、协会在收到北京寄来的受理通知书和发票后,于5日内通知申报者到协会领取; 8、协会在收到北京寄来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于5日内通知申报者到协会领取。 亲爱的朋友,您好,您已阅读完相关的说明,清楚的了解到“著作权登记”的相关手续和步骤,请点击下载可得到“著作权登记表格”,并按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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