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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认定的直接作用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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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发[2000]18号、财税[2000]25号、津政发[2000]79号等文件中所列的各项优惠政策:
1、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进入天津软件园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享受前五年免征、后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财政扶持政策。
2、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对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软件、备件,不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投资总额,除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经认定的天津软件园软件企业,其实际缴纳的房产税、增值税地方(开发区和园区)留成部分、营业税和城建税,由财政给予扶持,即从认定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之后五年减半征收。
5、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有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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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的软件企业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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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单位;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企业专职职工在8人以上,且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企业业务方向具有良性的发展潜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企业年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上,且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软件企业认定需准备如下材料:
(一)受理阶段
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参见“双软认定申报系统使用说明”),填写后打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有下列材料之一即可:
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②《软件专利证书》;
4、《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可同时办理)
5、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数据证明材料:
① 软件产品及技术性收入情况表(从协会网站下载);
② 软件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明细表(从协会网站下载);
③ 财务决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6、企业人员构成列表(从协会网站下载);
7、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 通过ISO
9000或CMM认证的企业,需提供相应的认定证书复印件;
② 未通过质量体系认定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质量手册或相关的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的证明材料;
8、软件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表(从协会网站下载);
9、企业所有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10、《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的数据库文件。
(二)评审、审核阶段
1、经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的企业,可任选一家推荐的财务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提交两份报告原件,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
① 审计报告;
② 软件产品及技术性收入情况表;
③ 软件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明细表;
④ 财务决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⑤ 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审计周期:
① 审计年度经营满半年的,按会计年度审计;
② 审计年度经营不满半年的,企业可选择按会计期间(即12个自然月)审计。
1、所有材料,必须用计算机填写、复印,均为A4纸;
2、申报材料中须加盖公章、签字的,必须加盖公章和签字,公章与签字复印无效;
3、受理阶段的申报材料除第10项外均需一式四份,并依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4、所报数据要求真实、准确,一经发现虚报、假报,取消申报认定的资格;
5、软件企业认定后每年需按时参加软件企业年审,年审不合格或未参加年审的企业撤销软件企业资格,当年不再享受软件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1、申报企业在协会网站上浏览有关申报说明;
2、在协会网站下载认定有关申报资料;
3、根据认定要求,准备相关附件等证明材料;
4、认定申报表格以邮件方式发送到软件协会,进行预审;
5、企业接到协会预审合格通知后,将所需材料打印、装订、盖章,提交纸质材料;
6、协会汇总一批组织专家召开软件企业认定专家评审会,由申报企业介绍企业基本情况、产品情况以及企业发展前景等,专家组对企业规模及运营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下企业进行实地评审”;
7、专家评审通过的企业,可任选一家推荐的财务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提交两份报告原件;
8、协会对评审合格且通过专项审计的企业提出初选名单,统一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委审核;
9、市经信委将审核批准通过的企业名单报工信部备案,同时颁发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10、协会于市经信委批准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领取证书,并在协会网站上进行公告。
1、亲爱的朋友,您好,您已阅读完相关的说明,清楚的了解到软件企业认定的相关手续和步骤,请点击资料下载;
2、本地保存后解压数据包,自动生成工作目录;
3、根据“双软认定申报系统使用说明”安装运行双软认定申报系统;
4、填写后将数据文件发送邮件到wangs@tsia.com.cn进行预审;
5、收到预审合格的通知,就可以按要求装订并正式报送纸质材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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